如何正确设置石化装置现场区域警报器,来看看专家建议!
石油化工装置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的特点,对于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是十分重要的,是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判定项之一。如何正确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是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中的重要内容。石油化工装置现场区域警报器设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要求。现场区域警报器的概念
现场区域警报器是现场警报器的一种形式。现场警报器指的是:安装在现场,通过声、光或旋光向现场或接近现场人员发出警示信号的电子报警设备。现场警报器同时发出声、光两种警报信号。现场区域警报器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配置图中的示意如下图所示,
图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配置图现场警报器的设置原则
现场警报器包括以下三种:1) 现场区域警报器;2) 毒性气探测器一体式声、光警报器;3) 可燃气探测器一体式声、光警报器。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给出的现场警报器的设置原则是: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按照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装置或单元进行报警分区,各报警分区应分别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有毒气体探测器宜带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可带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GB/T 50493-2019对三种现场警报器设置原则分别给出的程度用词是:“应”、“宜”、“可”,说明了现场区域警报器的重要性。现场所设的有毒气体检测器自带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主要是通知在场工作人员及时处置,以保护职工的健康。为了减少现场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报警数量,减少现场安全仪表发送的报警信息量,在各报警分区分别设置了现场区域警报器后,现场所设的可燃气体检测器通常不需具备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若存在现场局部区域的巡检人员,不能及时觉察到该区域的现场警报器发出的声、光报警时,则该局部区域内现场所设的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自带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现场警报器报警设定值的确定
可燃气体探测器自带的一体化声、光警报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自带的一体化声、光警报器的启动信号应采用第一级报警设定值信号。现场区域警报器的启动信号应采用探测器第二级报警设定值信号。现场探测器自带的警报器接受一、二级报警信号,现场区域警报器接受第二级报警信号,消防控制中心接受第二级报警信号。一级和二级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 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5%LEL。b) 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LEL。c) 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OEL,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LH,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IDLH。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OEL)分为最高容许浓度(MAC)、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三种。确定有毒气体的职业接触限值时,应按MAC、PC-TWA、PC-STEL的优先次序选用。现场区域警报器的设置原则
现场区域警报器宜根据装置占地的面积、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进行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应有声、光报警功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按照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装置或单元进行报警分区,各报警分区应分别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现场区域警报器的启动信号应采用探测器第二级报警设定值信号。现场区域警报器的数量宜使在该区域内任何地点的现场人员都能感知到报警。现场区域警报器可以根据情况合理设置,需要时可以适当分类,比如:区域一可燃、区域一有毒;区域二可燃、区域二有毒;......根据具体情况,数量较少或者其他一些情况下,也可以合并设置有毒和可燃现场区域警报器。现场区域警报器的声强度和报警颜色现场区域警报器的报警信号声级应高于110dBA,且距警报器1m处总声压值不得高于120dBA。依据业主的管理要求,设计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的报警光颜色可以有区别。通常,声光警报器的光警报器部分宜采用脉冲告警方式,脉冲闪烁频率宜60次/min~120次/min,室外使用的光警报器有效发光强度一般大于或等于300cd,厂房内使用的光警报器有效发光强度一般大于或等150cd;光警报器的报警颜色一般为:火灾报警为红色、气体报警为蓝色、事故报警为黄色。现场区域警报器设置的工程建议
工程上建议在以下三种场合和位置均应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1) 生产现场主要出入口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目的是提示现场工作人员;2) 高噪声区[噪声超过85dB(A)]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目的是提示现场工作人员;3) 有人进入巡检操作且可能出现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积聚的压缩机厂房、泵房、筒(料)仓、分析小屋、分析化验室等相对封闭场所,在其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声光警报器。其目的是提醒巡检操作人员进入这些场所时引起注意。除了以上三种场合和位置需要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是否需要在某个区域内进一步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区域内部可以不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1) 报警分区内的探测器数量小于10 个;2) 现场噪声低于85dBA;3) 现场探测器带有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以上三个条件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就需要在区域内部进一步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即,如果某个报警分区内探测器数量大于10个,则不论现场噪声是否低于85dBA,不论现场探测器是否带有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该报警分区内仍然需要进一步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如果某个报警分区内现场噪声高于85dBA,则不论报警分区内的探测器数量是否小于10个,不论现场探测器是否带有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该报警分区内仍然需要进一步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如果某个报警分区内现场探测器没有带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则不论报警分区内的探测器数量是否小于10个,不论现场噪声是否低于85dBA,该报警分区内仍然需要进一步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现场区域警报器的安装原则
现场区域警报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合理安装: 应就近安装在探测器所在的报警区域。 安装高度应高于现场区域地面或楼地板2.2m ,且位于工作人员易察觉的地点,以便及时消除隐患和维修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应安装在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需远离对仪表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如大功率电机、变压器。 室外安装时需考虑防护等级,如防风雨、防晒。
总结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按照报警分区合理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宜使其所管辖的报警区域内任何地点的现场人员都能感知到报警,应重点考虑对巡检人员和日常检维修人员的报警警示作用。现场区域警报器的启动信号应采用探测器第二级报警设定值信号。现场区域警报器的报警信号声级应高于110dBA,且距警报器1m处总声压值不得高于120dBA。现场区域警报器的安装位置应位于工作人员易察觉的地点,并易于日常维护的位置,设有满足要求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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