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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2016-3-7 20:55| 发布者: zyaqwsw| 查看: 171| 评论: 0

摘要: 津安监管职〔2016〕9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 ...

津安监管职〔2016〕9号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监总厅安健201610号)通知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制订了《天津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37

(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2820886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控制、减少和消除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改善作业环境,减少尘肺病的产生,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此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治理范围:建筑、卫生等各类陶瓷及陶瓷原料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耐火材料原料生产企业及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相近的用人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治理粉尘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治理内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实现四个百分百、建立一套帐,即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建立一套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具体包括:

1.建立并层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依照有关规定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并且每年至少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4.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加强外包作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建立统一的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方法和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3—6月底)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两类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基础档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辖区内两类企业比较少的地区,要拓展治理范围,选择1-2个职业病危害相近的重点行业列入专项治理范围。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及时传达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制定排查治理方案,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对照标准排查整改。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67—20176月底)

一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以劳动者人数达100人以上或者作业现场粉尘严重的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企业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贯穿于企业排查治理整个阶段。

二是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选择防尘设施效果好、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企业作为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每个区县、街镇、园区应至少各树立1个典型。

三是强化督导,夯实基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现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检测、工程防护设施改造等工作。

本阶段至少要开展两轮监督检查,覆盖到辖区内所有两类企业。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77—9月底)

1.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开展一轮集中监督执法,全面检查两类企业治理情况。对开展专项治理不认真、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用品,以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于治理后粉尘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市安全监管局适时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工作。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710—12月底)

201712月底前,各区县要完成对两类企业或其他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情况及有关汇总表(附件34)连同执法文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四、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加强对两类企业粉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梳理企业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序时进度和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服务指导。各区县要充分发挥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梳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要将治理工作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结合起来,淘汰落后,选用先进,督促企业向规模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三)做好统筹兼顾。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础建设活动、重点行业普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实现检查一家、合格一家、达标一家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于2016320前将两类企业治理工作方案、630日前将辖区内两类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12)及时报送市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处,其他类型企业基本情况可参照填写。20171220日前将两类企业或其他类型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有关情况及有关汇总表(附件34)连同执法文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 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 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 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表

4. 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年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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