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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关于2015年全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5-11-21 20:39| 发布者: zyaqwsw| 查看: 221| 评论: 0

摘要: 各市安监局、相关县安监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我区《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监安健〔2015〕2号)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

各市安监局、相关县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我区《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监安健〔20152号)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非煤矿山、水泥制造、石材及粉体加工、金属冶炼、陶瓷制造、木材家具加工行业粉尘治理达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20156-10月,自治区安监局组织对全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集中开展非煤矿山、水泥制造、石材及粉体加工、金属冶炼、陶瓷制造、木材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县(市、区)安监局组成检查组,并配备粉尘治理专家、粉尘检测人员,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6-10月,自治区安监局组织督查组按照《2015年全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监安健〔20152号)明确的9项内容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总局令第76号)进行督查。随机抽查了南宁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10个市的30家重点企业,并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针对接尘岗位粉尘检测、防护用品、制度建设、设施工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培训、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134项,自治区安监局责令市、县安监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0份。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接尘岗位粉尘检测方面:

1、部分企业接尘岗位粉尘超标,没有安装除尘设施或通风除尘设施不符合要求,收尘效果不好,积尘严重;

2、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粉尘检测。

(二)作业岗位温度、照明度和噪声方面;

1、个别企业锅炉旁作业岗位高温检测严重超标,又长期没有整改;

2、有些企业作业的点照明度十分昏暗,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绝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岗位噪声强度超标。

(三)个体防护用品方面:

1、有些企业未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主要是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不齐或配备不合标准要求;

2、一些企业员工没有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不愿意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部分企业不懂如何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

(四)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方面:

1、有些企业没有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淡薄;

2、大部分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

3、大部分企业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些企业根本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概念。

(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方面:

1、有些企业没有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2、有些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不规范。

(六)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告知卡方面:

1、有些企业没有在醒目处设置公告栏;

2、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有些企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不规范、偏少;

4、有些企业设置告知卡,但告知卡上又无警示标识。

(七)职业卫生培训、防护措施方面:

1、大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部分管理人员未能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2、大部分企业未对劳动者进行粉尘危害知识和防护措施的培训;

3、大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不完善、不齐全;

(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方面:

1、部分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已签订劳动合同失效;

2、部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内容,未能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3、有些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台账混乱;

(九)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方面:

受检的30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都不完善、不健全。

三、督查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的30家企业发现的134项隐患问题,已全部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其中8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率为26.7%,其他企业也正在积极整改中。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在当前我区职业病状况严峻的情况下,各地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牢记使命,迎难而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生命安全、职业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以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为切入点,以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作为治理重点,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促进和带动职业卫生其他工作,强化职业卫生监管,不遗余力地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各市要根据本地区特点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要以职业危害治理作为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措施和主要抓手,将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作为治理重点,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和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治理工作。要加强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水泥制造、陶瓷制造等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从职业健康管理、工程防护、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深入治理。要继续加大对这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力度,要发挥好专项治理成果的作用,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推进相关行业工艺革新、技术进步、健康生产、安全发展。要对已经治理的行业领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同样的问题出现反弹甚至死灰复燃。通过持之以恒持续不断的努力,要彻底解决粉尘和高毒职业病危害肆虐的问题。

(三)强化执法效力,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地要保持高压态势,厉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坚决扭转目前覆盖面不广、执行力不足、威慑力不强的局面。务必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严厉惩处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非法违法行为。抓住典型案例,严厉追责并公开曝光,做到打击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促进一行。要坚持计划、重点、专项等常规执法与“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并举并重,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激活企业主动性。要结合产业迈向中高端以及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绿色发展、安全发展要求,坚决关闭职业病危害强度和浓度长期超标的小矿山、小化工、小陶瓷、小家具、小箱包等,压缩存量,抑制增量,从源头上遏制职业病高发态势。各地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揪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存在粉尘严重超标(3倍以上)等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对于停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否则不准恢复生产。对督查组督查意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职业卫生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各地要重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及微博、微信、微门户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一是呼呼地方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和“红线意识”,不要盲目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不要损害职工健康的GDP,切实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二是呼吁所有企业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让保护职工健康成为企业负责人的自觉行动。三是呼吁全社会每个公民都要提高职业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常见职业病科普知识,敢于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四是呼吁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报道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凝聚关心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合力。

各用人单位要对照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严格的自查自纠活动,请各市、县安监局按照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请各市将30家受检企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于11月底前报送自治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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